监测中心运行管理制度

作者: 时间:2015-03-04 点击数:

为加强监测中心规范管理,保障监测中心运行顺畅有序,特制定监测中心管理运行制度。

一、请示报告制度

凡涉及监测中心仪器设备状态改变、影响测试教学正常开展以及规定的请示报告事项,必须事前 请示,事后报告。对可能危及安全的事项,必须立即请示报告。

请示报告要做到及时、具体和真实。要做到:当日情况,当日汇报,重大情况,立即报告;报告的内容必须有时间、地点、人员、起因和后果以及处理意见;报告的内容真实可靠,未弄清的问题应及时查对,弄清后再报;不准虚报、假报和隐瞒不报。

向领导请示、报告,可视情况采取口头或书面的形式。一般情况下,只能向上一级领导请示、报告,不应越级;特殊情况可越级请示、报告,但应同时报告直接领导。送体育部的书面请示、报告,应由监测中心办公室呈送。

二、监测中心开放运行制度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教学资源的效益,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监测中心将高端的实验设备在课外时间面向体育部全体教师和高水平训练队开放,以不断提高监测中心的开放率和增加开放内容。开放实验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性实验、研究性实验,并逐步将开放实验纳入正常的教学轨道,列入实验教学大纲的范围。

监测中心开放时,以预约的形式进行,由教师提出申请,监测中心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值班,负责做好教学秩序、器材供应、监测中心安全等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开放记录工作。

1、监测中心开放管理规定细则

为规范、有序地做好监测中心的开放工作,特制定规定如下:

(1)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测试资源的效益,更好的为教师和高水平运动员服务,监测中心应在课外时间面向全校师生开放,并逐步提高监测中心开放程度和增加开放内容。

(2)监测中心根据仪器设备的情况,,在每学期初将监测中心的开放时间、内容、地点等进行公布,以便师生进行预约登记。

(3)监测中心应根据参加开放实验人数的多少和实验内容,做好仪器设备、材料等的准备工作。

(4)进入监测中心,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有损坏仪器设备的,按监测中心《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规定》处理。

(5)监测中心开放时,由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值班,负责做好教学指导、教学秩序、器材供应、监测中心安全等管理工作,并认真做好开放记录工作。

2、监测中心开放管理办法

(1)、开放时间

上午08:00~12:00

下午14:00~17:30

包括星期六、星期日,但节假日及寒暑假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2)、开放形式

监测中心按照体育部当年下达的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任务,在学生课余时间以院系的班级为单位排定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课表,下发到各院系,学生以如下方式进行:

①网络预约。监测中心已经建设自己的网站。每学期初公布监测中心进行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情况、开放时间,学生可以自行预约,以保证开放实验的计划性。网站已经实现学生体质健康测试预约、查询功能,网上开辟关于体质健康方面的不同专题,便于师生之间、同学之间交流讨论、解答问题。(注:学生登录华中科技大学体育教学与体质监测中心的网站时,其账号是学生证号,初始密码是8位生日。例如:某同学的生日是1988年8月18日,初始密码为19880818)

②电话或当面预约。对实验教学研究,将以电话或当面预约的方式,安排实验研究的具体时间和指导教师。

(3)、实验指导

开放监测中心、安排指导教师以实验课程的形式进行。监测中心指导教师负责开放监测中心的正常运行。包括处理开放时仪器、设备出现的临时故障: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测试,解答学生提出的疑难问题,维持正常秩序,并保证监测中心的安全。

(4)、注意事项

①爱护国家财产,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装设备。

②遵守监测中心其它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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