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卫生制度

作者: 时间:2016-05-18 点击数:

1、安全制度

监测中心实行安全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实验教学中心的安全卫生工作由主任负责,各工作和实验区域分别由各工作人员和技工人员负责。监测中心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要求落实安全措施。

(1)监测中心是学校教学科研及学生实验的重要场所,监测中心各类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重视监测中心的安全工作。

(2)监测中心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

(3)监测中心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制。监测中心主任应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指导和督促安全工作的落实。每学期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申请解决。监测中心门锁钥匙要落实专人管理,严防丢失、配制。

(4)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仪器设备的电源插座要安装牢固,插头接触良好。大功率教学仪器设备用电必须专线供电,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监测中心不允许乱拉临时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5)必须按章操作。对易发生问题的仪器设备,监测中心值班人员应提醒教师和同学注意防范。操作仪器设备时,不得戏闹、闲谈。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开动、使用他人的仪器设备。禁止把无关人员带入监测中心。

(6)认真落实消防措施。监测中心所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应放置在干燥、易看到和取用方便的位置。过道内禁止堆放物品,切实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无阻。监测中心人员应熟悉消防器材使用和保养方法。严禁挪用、损毁监测中心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7)监测中心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药品以及生活用品,严禁烟火。各类人员发现火险隐患要主动处置和报告,发生火灾及时扑救,及时报警(电话119)。

(8)实验完毕后监测中心值班人员应检查电器线路、通风设施,整理好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关好门窗。

(9)节假日前,监测中心人员会同监测中心主任检查监测中心安全工作,关窗、封门,并做好记录。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10)凡因保管不当、违章操作、工作失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被盗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主要安全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行政和刑事处分。

2、卫生制度

为体现监测中心的精神面貌,并创造良好的实验教学环境,特制定卫生管理规定如下:

(1)不准在监测中心、办公室及其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随地(或向窗外)乱扔纸屑、果皮等杂物,垃圾一律放在清洁篓内,由清洁工每天清扫后,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2)不准在墙壁、门窗、玻璃上乱写乱画、乱刮、乱敲;不准用脏物、脏水污损墙壁,严禁在墙壁上踏脚印、印手迹等。

(3)不准在实验台、桌椅等公物上写字、画画,严禁用小刀及其他利器在其上刻字、刻画。

(4)精密仪器设备务必配置防尘罩,并确保仪器设备、实验台以及窗台无灰尘。

(5)严禁随地吐痰,严禁随手丢弃烟头、食品和饮品。

(6)对违反上述规定,轻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视情节轻重,按违纪给予严肃处理。

(7)监测中心领导应经常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和清洁工对所管办公室、监测中心及相关范围进行清扫。

(8)实验完毕后,实验指导教师应及时组织和督促学生对监测中心设备和场所进行清扫维护。

(9)监测中心工作人员每周必须进行一次卫生大扫除。

(10)监测中心每周五下午组织卫生大检查,指出存在问题,登记检查情况,定期进行阶段讲评。卫生检查情况列入学期考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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